恰逢其时,初代华人的后裔也凭借读书和工作崛起,同手握资本的新移民一起步入主流社会。 伦敦人开始习惯粤菜、喜欢粤菜,甚至举办了“用筷子吃粤菜”的娱乐性比赛。装潢有浓郁的中国风,相对物美价廉的粤菜馆就成了伦敦大众的时髦选择。 如秦椒工作过的满汉楼,就是那时候开店的。 “所以咯,这就是一个从无到有,先卖给自己人,再让英国人共沉沦的过程。”秦椒一挥勺,信心满满,“粤菜可以,川菜为什么不行?” “这个过程可是长达百年。”赵杰森毫不留情地要打碎她的倔强.,“更重要的是,粤菜清淡而口味丰腴,花式繁多,既能做成日料的清雅,又能做成法餐的华美,这些都讨英国人喜欢。” 年长的职业经理人俯瞰年轻的厨师:“如果你真的认真观察过这个城市,就会发现所有的中高档中餐厅都在努力朝日料或法餐靠拢。川菜?重油重辣,大量用动物内脏和边角料,甚至猪肉都是英国人憎恶的。” 他越说越尖锐,就连一向对人冷言冷语的傅亚瑟都觉得刺耳。 “伦敦唯一受欢迎的川菜就是麻婆豆腐,你也知道那是什么样的麻婆豆腐。难道除你之外,全英国就没有一个会做正宗川菜的厨师?” 傅亚瑟下意识看向秦椒,就看见她眼睫低垂,唇角也深深朝下抿成了线。 傅亚瑟默默注视着秦椒,正在考虑要不要说点什么来打破眼下的气氛,秦椒的唇角又扬了起来。 “中国八大菜系,三十年前,粤菜在国内也坐头把交椅。现在各省餐馆占比,川菜是全国第一。想知道原因吗?” 她笑着挥了挥勺子:“快到下午茶时间了,不如就尝尝不油不辣的正宗川菜?” 赵杰森刚说了一句不必麻烦,傅亚瑟却已颔首:“恭敬不如从命。” 他们回到小吃摊前。排队的人早就散了,艾瑞克一见秦椒就跳起来:“Chilli,都卖光了!” “正好,现在是四川下午茶时间!”秦椒从车里拖出冰袋。 “炒汤圆?我爱汤圆!”艾瑞克见状,立刻自觉地朝案板前一站,开始拍蒜切葱。 “炒汤圆?”傅亚瑟疑惑地同赵杰森对视一眼,“我知道这种中国食物,不应该用水煮吗?” 在他印象里,小时候是吃过汤圆的。很甜,很黏牙,对小男孩而言完全比不上炸薯条。 不过他不爱吃汤圆的主要原因,是母亲总爱在汤圆里包硬币,就像英国人朝圣诞布丁里塞硬币那样,谁吃到谁就拥有接下来一整年的幸运。 不管是中国传统还是英国食物,不管是什么食物,傅亚瑟都无法接受细菌和崩掉门牙的风险。 没错,他的一颗乳牙就是这样提前退休的。 吃完四颗硕大的汤圆,还必须喝掉那一碗看起来就发黏的汤,在中国传统里这叫“原汤化原食”。 简直无稽之谈。 傅亚瑟只想说,这样做会让血糖迅速升高,对某些体质的人而言,甚至可能诱发酮症酸中毒。 糯米粉中含有较多的水溶性维生素,可保证正常的胃肠蠕动和消化腺的分泌功能。相比之下,那些流失在汤中的水溶性维生素,对肠胃蠕动和消化腺分泌的促进作用大可以忽略不计。 “我倒是知道炸汤圆。先水煮,再用蛋液裹上面包糠……”服务过多家中餐馆的赵杰森说着,忽而一顿。 正说着,两人眼看秦椒单手拎油壶,呼啦一下倒入半锅油。
第73章 热气可以让食物变得美味,人也一样 “炒汤圆是传统川菜,伦敦应该是没有的。”秦椒点火炙锅,声音里透着丝自豪,“很多客人都喜欢。” 艾瑞克也自豪地一挺胸:“成本五十便士,一份能卖三英镑!” 冰冻汤圆直接下锅,这一做法是川菜独有的。 “当心!” 秦椒把一盘汤圆倒下锅那瞬间,油锅刺啦炸响。赵杰森猛地后退一步,同时拽了傅亚瑟一把。 “炸不了!”秦椒笑嘻嘻抬眼看了他们一眼,“功夫要是不到家,我也不敢做这个。” 傅亚瑟略一思量,就理解了赵杰森的紧张。 汤圆外皮是糯米粉,粘性强,就像一层不透气的保护层。内馅无论豆沙、枣泥还是玫瑰、奶黄,含水量都不少。如果像一般炸物那样油炸,汤圆下锅后受热,内部水分蒸发,汤圆皮就会气球吹胀。 轻则崩油裂馅,重则炸锅伤人。 冰冻汤圆直接下锅,难度更大。汤圆冰,油温高,温差大了容易炸;油温调低,又往往内馅不熟,而汤圆膨胀粘连。 再看现在汤圆下锅不过一瞬,就被秦椒快速轻盈地推散,每颗汤圆的表皮瞬间被高油温炙出一层锅巴。 很快,一个个淡金色的小圆球浮在油面上,略略膨胀的表皮竟有透明之感。 秦椒将汤圆捞出,顺手掰开一颗给外行瞧。表壳干脆,内芯软糯,竟是不带半点油腻。 “Chilli!”艾瑞克适时推来切好的配菜。 冬菜切碎,加一小撮花椒和干辣椒丝,与剁碎的蒜米先炒出香味来,炸好的汤圆倒入锅中。 秦椒手腕轻轻一抬一送,也没见铁锅在她手中有什么大动作,锅中的汤圆却像突然听见了命令,许多颗同时呼啦翻滚,一转眼,每一颗都被配菜均匀地裹了满身。 葱花一洒再一翻勺,齐活! 竹木牙签扎入金黄的糯米皮,发出很轻的一声脆响。 牙齿磕下去的瞬间,小小的惊喜也如这般绽放。 炸至酥透的外壳。比傅亚瑟预想得更脆,也更薄。这种略带焦香的酥脆感,恰好平衡了糯米的软糯,让一向厌恶汤圆黏牙的他也有了继续品味的兴趣。 内馅香甜炽热,他记得这种黑色的馅料……似乎是芝麻? 很好,大量的蛋白质、维生素和钙、铁元素,只要他暂时不去想这其中添加了多少砂糖,吃起来就不会有压力。 “老板,炒汤圆可不能只吃汤圆。”秦椒在他对面弯眸一笑,“得和配菜一起吃,像这样。” 在她热情洋溢的示范下,傅亚瑟默默将只吃了一口的汤圆放回餐盒,在刚才他特地抖落的配菜里滚上一圈,接着又一圈。 秦椒笑容促狭,显然居心叵测。他做好了被整蛊的准备,第一口也的确被糊辣味了呛出了声。 “不辣?”他垂眼看向餐盒中暗红的辣椒丝。承蒙厨师“厚爱”,他这一盒比锅里的还多。 “四川人的不辣。”秦椒理直气壮,“一丢丢提香增味而已,就好像清淡的菜肴也是要放盐的。你看,赵先生和艾瑞克就一点儿不觉得辣。” 非但不觉得辣,这两个人还吃得很愉快。尤其是艾瑞克,连鼻尖都埋进了餐盒。 “原来如此。”傅亚瑟表示接受这个说法。 事实上,第一口的“意外”淡化后,他发现糊辣味还真是不可或缺,就像打篮球必须要五个人。 这是一种非常奇妙的体验。他还从没在一道菜里同时尝到这么多的味道。甜与咸,香与辣,绵软与酥脆,腌菜特有的陈年风味与葱花的清爽气息…… 恰似棋盘上黑白两方,原本相遇就是相杀,却神奇地相互平衡,交融为一体。 没来由的,傅亚瑟想起自家书房里悬挂的太极阴阳图。 那边秦椒已与赵杰森交谈起来。 说完味型,又说规格,连国宴菜单都背出来了。 早春的伦敦,阳光疏淡还带着冷意,远不如少女眼中的光亮,那么鲜活,那么炽热。 傅亚瑟仓促地移开视线,却避不开声音织成的网,只能跟随她的声音,在脑海中勾勒出那个他从未去过的故乡。 听起来是个口味浓烈,富有烟火气息的地方,并在近几十年来中国的人口流动中,把这种口味传播到了各地。 “人们常说喜欢一种食物,就会爱上食物背后的东西,反过来也一样。你怀念的熊猫饭店,那种亲切热闹的氛围,就是川菜的魂。” 赵杰森没有当场表态。 回去的车上,他突然嗤笑一声:“黄毛丫头,无知无畏,以为摆摊一周就算做好了市场调研。她的每一个想法都能被驳倒,相信我,开店后有的是让她哭的日子。” “她不会哭,以及,你被说服了。” “大概是炒汤圆真的很好吃,小丫头也真的很……ambitious。” 赵杰森最后用的这个字眼,可以翻译为胸怀壮志,也可以翻译为野心勃勃。在英国的华裔经常会收获如此评价,傅亚瑟自己的人生中就常有。 只是赵杰森此时的语气更微妙:“说真的,我带过很多团队,同各种各样的主厨合作过,却看不清她的未来。你听说过赌石吗?中国人所谓的璞玉,打开石头,里面可能是美玉,也可能是只是块石头。” “我不这么看。”傅亚瑟缓缓摇头,“石头没有自己的意图,只是等待。种子才有趋光性,才会想方设法拼命生长。” 种子才有这样蓬勃的生命力,在他尚未觉察时就将根系深扎成网。 “这就是你喜欢她的原因?” 突如其来的问题令傅亚瑟怔愣,他皱眉看向赵杰森:“你为什么会这么想?” 赵杰森笑了:“我在餐厅里迎来送往几十年,连这点眼力都没有,你也不用找律师拟合同了。” 也不等傅亚瑟承认与否,他就兴致勃勃得出结论:“难怪你愿意接手熊猫饭店。马克的想法我能理解,至于你,当初是真的让我意外。” “不是因为她。”傅亚瑟义正词严地表示自己同秦椒也没有任何亲密关系。 “我只是很好奇,他们为什么会有那样强烈的执念和热情。” 他说的是心里话。论是老亨利,还是秦椒,身上都有一种让他从未体验,所以不解的“燃烧感”。无关成败利弊,就像飞蛾投火,在痛苦中也会迸发出愉悦的火焰。 赵杰森闻言默然,过了一会儿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那你接手餐厅就对咯。热气可以让食物变得美味,人也一样。”
第74章 全英中餐厨艺大赛 这天的晚些时候,秦椒接到傅亚瑟的电话。 默念“他是老板”三遍,她按下通话键。 傅亚瑟言简意赅,一共说了两件事。第一件是赵杰森同意出任熊猫饭店的店长,第二件事却让秦椒刚舒展的眉头重新紧皱。 “什么比赛?”只要对上某人就疑似幻听,这是病,怎么治?急! “全英中餐厨艺大赛。”傅亚瑟用中文字正腔圆重复了一遍,“在利物浦举办,就在下周五,你有差不多一周时间可以准备。” “我不想,也没时间参加比赛。”店长人选确定后,接下来就该正式筹备开店,未来主厨要学习和准备的事多得要命。 如果不是见傅亚瑟对熊猫饭店还挺上心,为人也并非奸恶,她都能怀疑他是故意找事“穿小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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