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显然是在扯淡,季辞却眉心一跳, 捕捉到了其中一个关键信息。 “把你一个人丢下?”他问得是程音,看的却是林建文。 “唉,我当时也没办法, 都是你姜姨不同意, 她不舍得多花一份钱。”林建文继续熟练甩锅。 “是姜明月留给我一笔钱,让我能付学校的住宿费和伙食费, 不至于进收容机构。”程音继续戳穿他的谎言。 “那会儿你都高三了,跟着我们偷/渡出国,学业可就荒废了,你妹妹成绩差嘛反而不可惜。你看你留在国内多好啊,考了好大学,找了好工作,又跟你从小喜欢的人在一起……” “这些都是我靠自己努力得来的,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,别说的好像你是为了我好。我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,更有可能遭遇的是各种不幸。被拐卖、□□、诈骗。被完整地或者拆开来卖。一个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的孤儿,不正是刽子手最喜欢的目标?” 程音冷笑,本意是要将丑陋的事实狠狠砸向林建文,不想被砸的另有其人——季辞搭在她肩头的手指倏然收紧,甚至控制不住微微颤抖,她立刻闭上了嘴,不再继续多言。 但季辞的情绪,似乎遭到了十分剧烈的冲击。 一时疏忽……她给忘了,他并不知道她在台州时的悲惨往事。 “知知,你要是饿,冰箱里有你喜欢的点心。”季辞俯身在她耳边道,“我送林叔一趟。” 他的声音轻缓柔滑,像是半空中垂落的尺素白绫,只有程音听得出,那背后藏着雷霆万钧。 三哥生气了。 也罢,至少他不会再相信林建文的巧言,老东西休想再从她这儿骗走半毛钱! 季辞其实并不像程音想象的那么轻信。 虽然在过去的岁月,他始终对林建文保持着晚辈的谦卑,但那只是出于对程敏华的尊重,他不想令自己的恩师感到难堪。 这不代表他不知道林建文是哪种货色。 毕竟,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交锋。 雨倾盆而下,将车前玻璃变成了毛花玻璃。 雨刮器忙忙叨叨,林建文却满心踏实——他跟季辞一起进的地库,亲眼见到他挑了最贵的一台豪车。 特意为了送他。 一旦不用四目相对,无需直面季总的目光压迫,林建文又重新拿起了倚老卖老的岳父范儿。 小季的开车技术不错,怎么看怎么顺眼,他几乎想不起他当年一穷二白的样子了。 林建文一度很烦季辞。 确切说,他烦的是程敏华的软心肠,刚结婚的时候,她可喜欢往家捡猫捡狗,弄得他颜料里成日都是猫毛,画面还没干透,上面又多出两个狗爪印。 林建文大发了一通雷霆,程敏华捡小动物的毛病是治好了,竟然又开始往家里捡人! 还赖说是林音捡的?有什么区别,她们母女俩性格如出一辙。有那个闲工夫,怎么不知道多伺候点自家的男人? 他委实讨厌家里突然多出的这个半大小子。 脸倒是漂亮,却有一双野物似的眼,远远地打量着人,眼神让他极为不适。 仿佛一个半大的狼崽子,然而认下的主子并不是他,旁人一个唿哨,就能冲上来将他咬得血肉模糊。 有季辞在家里,他再不敢对程敏华大小声。 后来终于让他寻了个由头,将这小子赶回了老家。 那是盛夏,雷雨连绵,明紫色的闪电于云层之间起伏,上万伏的高压刷过隐秘的峰峦,正是万物勃发的时节。 同样生机勃发的,还有少年人蓬勃发育的身体。 季辞以为没有人在家。 他枕着一件洁白的校服上衣,似有若无的馨香如同夏蝉薄如蝉翼的蜕,将他轻轻细细地包裹,完全无法挣脱。 手臂上的青筋随着激烈的动作时而饱胀凸起,英俊的脸却慢慢涨红,仿佛沉醉于某种折磨,是矛盾挣扎的神色。 又一道闪电劈下,他用力收拢手掌,将脸埋入那件校服,身体如弓紧绷,难以自抑地发出低吟。 刚刚度过变声期的少年,声音已经转为深沉醇厚,与沉沉雷音混在一处,本不会被人听到。 偏偏有人路过了他的门口。 季辞睁大微微失神的眼,如同被雷电当胸劈中。 他的动作很快。 迅速翻身而起,清理痕迹,试图以被单遮挡一切,然而留在枕上那件被揉皱的校服上衣,已经被大步闯入的林建文一把拎起。 罪证确凿。 这个寄人篱下的乡下小子,不知从何时起对恩师未成年的女儿产生了龌龊念头。白日里与小姑娘兄妹相称,一旦入了夜,他那肮脏心思便再压抑不住。 可惜那年季辞也未满十八,否则林建文还能给他罪加一等。 好在少年人脸皮薄,被随意辱骂了几句,已羞得面色紫涨。 第二天季辞便收拾东西回了老家。 林建文以为,他是害怕自己将这件事告诉程敏华,毕竟季辞视她亦师亦母,非常在意程敏华对他的观感态度。 这当然也是一个原因,但最关键的,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的原因是——那天晚饭后,林音给季辞悄悄塞了一封情书。 少女情怀纯白如诗,显得他的所做作为愈发龌龊难言。 季辞躺在月光中,闭着眼都能复述信中字字句句,月光使人疯狂,他想他真的不能再留在林音的身边。 她也喜欢他,这是圣徒都无法抗拒的诱惑。 只能以漫长时光和千山万水,将这诱惑强行隔断。 “你小子,还挺长情的。”林建文将座椅调整到舒适角度,对季辞的称呼已经变成了“你小子”。 若不是韧带弹性不支持,他能把脚翘上驾驶台去。 “林叔,”季辞客客气气,“这些年在哪里发财?” “我一个老头子发什么财,哪有季总混得开。” “听知知说,你们全家都移民了?怎么不带上她。” “移什么民啊,野路子过海,搞不好是断头路,才没舍得带上她。那几年过得可苦,东南亚各国跑着,卖佛牌,养小鬼,好容易攒到钱回来。” “那她倒是幸好没去。” 雨哗哗地下,季辞没开车载音乐,白噪音大得聊天都听不大清。 天光也黯得快,仿佛一眨眼就黑天了,既看不清路,也看不清赶路人的神色,只能听到他温和的声音,带着催眠似的韵调,季辞只要愿意,绝对是最好的陪聊者。 “林叔,我其实,经常会想起当年。” “想什么……哦哈哈哈,现在得偿所愿,爽了吧?” 老不正经,一开口就直奔下三路去,季辞捏紧方向盘,声音仍是平稳无波。 “想起音音有一次,曾经遭遇过火灾,您还记得吗?” 雨刷器咯吱作响,在挡风玻璃上快速往返,试图让视线变得清晰真切。但这一场雨实在太大,无论怎么擦都是徒劳无功。 季辞的提问,也没有得到任何回答。 林建文突然改换了坐姿,不再那么轻松恣意,他眯眼盯着窗外,专心研究了会儿路牌。 “啊?你说什么?什么火灾?”他半天才反应过来。 “程教授实验室的火灾。很奇怪啊,那天晚上也下着雨,也有这么大,空气很湿,怎么可能起火?” “啊,是啊,怎么可能呢……” “您说,会不会是有人纵火?” “不会吧!那天下雨了吗?” “哦,也许是我记错日子了。还是林叔的记性好。” “哦哈哈哈,我那天跟人去簋街吃小龙虾,坐在户外院子里,被蚊子咬了一腿的包,记得可清楚呢。” “原来如此。” 季辞噙着一丝笑,忽然轻轻踩下刹车:“到了。” 林建文疑惑地抬头,车外一片风卷浪的黑,连绵地拍打着车窗,像暴风雨中夜晚的海,雨实在太大,将目力所及的全部灯火都扑灭,能见度几乎只有半米。 这是到哪了? 季辞松开安全带,开门下车,在林建文震惊的目光中,步入了瀑布似的雨幕。 暴雨如注,瞬间将他浇得浑身湿透,衬衣与西裤紧贴于身体,显出蓬勃而张力的肌肉线条。 在车前灯刺目的光照下,男人仿佛突然卸下了文明外衣,显露出野兽般危险的内在。 季辞从车前绕到副驾侧,打开车门将林建文从车内拖出。 老头挣扎着发出恐惧的叫嚷,不明白为何季辞突然翻脸。 他的手劲太大,几乎是锁喉的姿态,瞬间扼住了林建文的呼吸——其实只是拎住了他的领口,他会觉得呼吸困难,只因季辞的眼神过于骇人。 有一瞬间,林建文觉得自己会被季辞扼杀,或者至少挨一顿狠揍。 但这个恐怖的瞬间迟迟没有到来。 暴雨如注。 季辞将林建文抵在车门上,虎口缩紧再松开,松开又缩紧。雨太大了,仿佛直接冲刷着他的灵魂,试图扑灭他滚沸的暴戾念头。 最终让他冷静下来的,还是仪表盘上的时间。 快七点了,该吃晚饭了。 他现在不是一个人,有人在家里等他回去吃饭。新来的阿姨做饭有点够呛,今晚的胡萝卜丝炒得卖相一般。 他要是不回去哄着,知知肯定不会乖乖就范。 有的人也许确实该死,但不是今天,也不是这里,更不是以这种方式。 于是季辞松开手,帮林建文整理好衣领,甚至还和善地拍了拍他:“从这里往西走十公里,就是高速入口,去吧。” 没有将老东西丢进山谷,他已经算是克制。 季辞转身上车,发动机爆鸣,尾灯划出两道如血的红痕,车辆消失在雨幕之中。 程音在家等得心神不宁。 这么大的雨,行车本不安全,何况季辞还有些情绪起伏。 他本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,虽然现在看起来温文尔雅,但她总觉得那只是一层皮,皮下仍然年少时的季三,一把开过刃的藏刀。 尤其当季三对上了林建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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