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不止千万次地幻想过,却怎么也没料到,我们再次见面会在这样一种情况下。 他倒是风度翩翩,老娘的脸烫得像猪头一样。 “疼吗?”他伸手,摸了摸我的脸颊。 嘿,他倒是不见外。 我一时不知道该委屈地滚出泪珠,还是赶紧躲开这只咸猪手。大家都这么久没见了,好歹先聊两句天气吧,直接耍流氓,多尴尬啊! 随着一阵“锵锵锵锵”的高跟鞋小碎步声,一个女子堆着满脸职业的亲切笑容出现在我们面前,她上围丰满,一枚别致的经理胸牌悬挂在衣领边,随脚步颤动着。根据上下文判断,她应该是这儿的餐厅经理吧,手里拿着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白衬衣,热情地招呼我:“杨小姐,这是我们的制服衬衣,干净的,你快换上吧。” 我接过衬衣,心头却窜出一点担忧。 也许这一切都是幻象,一旦我就此转身离开,再出来时,他就不见了吧? “去换啊。”他见我还在犹豫着,捏住衣领第二粒纽扣作势欲解,“非要我脱衬衫给你穿吗?那我就得打赤膊了。” “您这么客气是要感动中国吗?”我仓促开了一句玩笑,走进洗手间,换掉衬衣。出来时,正看见餐厅经理毕恭毕敬地对王一君说:“没别的事我先忙去了,老板。” 王一君点了个头,经理退下了。 卧槽,老板?! 我心头咯噔一下,这家新开的鲜花主题餐厅,老板就是他? 怪不得,自从踏进这里,我就总觉得有一股熟悉的茉莉花香味萦绕在鼻端,熟悉得就像是从记忆深处飘出来的。 十年前那个茉莉花开的时节,十九岁的少年俯身吻了我的脸,说会照顾我一辈子。 那以后只要闻到茉莉花香,我仍有心脏战栗的感觉。 这边厢,我前思后想、心潮起伏。那边厢,王一君见我怔在门口,主动解释:“我是三个月之前从奥克兰回来的,不想闲着,就在这里开了家店。” 奥克兰。 他搬去的地方,原来是奥克兰,并不是我妈妈随口说的洛杉矶、多伦多或者墨尔本。在他离开的头几年,我的日记里曾经写满了那三个城市的天气,而今才知道,这些猜测竟然全都是错的。这些年,他一直住在新西兰北岛。想想那个对着日记本嘘寒问暖的傻姑娘,真的好好笑。 可我却笑不出来。 因为,紧接着,他似乎是随口一问:“你要结婚了?” 好一个秋燥加重的问题。 ——大概五分钟之前,正是鄙人,豪气干云地正告丁中浩的妈妈:“我决定嫁给谁,他就是有一百个妈也拦不住!” 当时王一君就坐在我背后,肯定被他听了个清清楚楚。 那么,他为何会坐在我背后? 我来不及思考,也来不及发问,甚至来不及平复一下自己胸中波澜壮阔的情绪,我妈已经整理着头发快步走过来了。在她的身后,我没看见丁氏母子,大厅的战事应该暂时告一段落了。 王一君打了个招呼“伯母”,我妈冲他一点头,直接奔我来了。 她看起来还是很美丽,容貌跟离开我们父女那一年一样,只是丰腴的身材更显富态了。她左臂间挎着个包包,打扮得很体面,脸上化着雅致的淡妆,层叠的眼皮之下掩盖着几点亮晶晶的泪光,似乎正为与女儿的久别重逢而激动。 她这一生只生育了一个女儿,就是我,可相处起来最别扭的,也是我吧。 “你没事吧?脸疼不疼?” 毕竟还是亲妈,她充满母爱的样子看得我心里特别难受,不知如何招架。她自己的头发都被抓乱了,足见刚才战况激烈。我自幼积攒了丰富的受骂挨打经验,唯独不会应付她突如其来的关怀。 王一君见我僵着,连忙出声解围:“我问过厨房,汤端上桌不会太烫,应该没事。” 我妈手里攥着一方天青色丝质手帕,一会儿擦擦我的脸,一会儿理理自己的头发,大概是越想越气,又愤愤地数落开了:“你爸还说你这次谈的男朋友靠谱,我看他是老糊涂了!那小子有什么好的?大学都没毕业,年纪那么小能知什么冷热好歹?而且你看看他那个妈,发起疯来就跟个泼妇一样的,她能生出什么好货色?除非基因突变!” 我能预料到跟她作对的下场,于是满口应承着:“对对对,您说得对。” “这次你一定得听我的,跟那个小伙子别再接触了!五斤,你也老大不小了,还浪费时间跟他玩什么?赶紧好好找个正经人家,该结婚结婚,该生子生子!你那个……你收养的那孩子,现在还是自己带着?” “嗯。” “我此生最后悔的两件事,一就是让你爸去给你上户口,瞧他给你取那破名字吧!二就是离婚的时候不该把你丢给你爸,大学还没毕业就领养个孩子,他竟然也不管你!” 她一唠起这些来简直没完没了,我求助地看向王一君,后者向我投以没辙的目光。 “这些年啊,我一想到你还没嫁人,我就整宿整宿地睡不着觉,你妹妹比你小五岁,已经订过婚了!” 她这是越说越没谱了,我不禁哑然失笑,心中觉得好生讽刺:真是感谢您老的提醒啊,我这么久都嫁不出去,还不是托我那混账妹妹的福?要不是那丫头卖力搅和的话,也许我十年前就订过婚了! 我忍耐地皱起眉:“没什么可急的,我爸都不催我。” “你爸当然不催你!”我妈气鼓鼓的样子,颇有几分离婚之前叱咤咱家的风采,“他从年轻的时候就没上进心,从来不懂什么是着急,得过且过地混日子。再说,你嫁出去了谁还给他买房买车孝敬他?这几年幸亏你自己有点出息,要是靠他养家的话,你们爷儿俩早就流落街头了,你还以为他是什么有责任心的好父亲吗?你现在找对象最好慎重一点,别重蹈我的覆辙,半辈子辛苦操劳,把大好的青春全都耗在他身上,结果呢?还不是一拍两散了!就那个姓丁的小伙子,他才二十啷当岁,一无所有,能在生活上和事业上帮到你什么?你自己想想他是一个好归宿吗?迟早还是要拖累你的……” ——青春,女人都喜欢拿青春说事儿,光你有青春啊,男的就没了? 她虽然刚和丁妈妈撕扯了几回合,但不愧为同一个时代的人,其实,骨子里她们是一样的。在她们的观念中,现代女性的最大价值依然被社会定性为“青春”,而男性则是她们的“归宿”“靠山”“顶梁柱”。一旦靠山塌了,顶梁柱垮了,女人为男人所奉献的青春就显得毫无价值了。 可我不需要找寻归宿,我就是我自己的归宿! 她们只知道挑起生活的担子是勇气,却不知拼命去过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才更需要勇气。 听着妈妈理直气壮、喋喋不休的训斥,我突然感觉自己又回到了那个寒冷的深秋,十来岁的孩子像一个游魂似的走在马路上,四周都是抑郁的黑暗,寒冷、恐惧、孤独……这么多年了,我好不容易才从那种无边无际的绝望之中走出来,决不想再走回去。 失神片刻,我妈已经眼光卓绝地考虑到了经济问题:“对了,你没在他身上花多少钱吧?我跟你说,把口袋捂严实了!你都这把年纪了,他跟你谈对象图什么?你以为他真的看上你人了?还不是图你的钱!” 我眼前一黑,立马就想跟她翻脸。 王一君果断清清嗓子,打断了我妈的唠叨:“伯母,咱们去那边坐着聊吧?” 我妈仿佛这时才留心到他站在旁边,矜持地应了一声,然后边走边拿他当例子教育我:“你看看,一君这孩子就不错啊!说你别不服气,你妹妹的眼光比你好得多,从小就看准了一君,硬是等他回来订婚。你怎么就不能谈个这样的男朋友,既有上进心,又……” “你说什么?”我等不到她说完这句话,马上发问,再转头问王一君:“你跟谁订婚?” 王一君的表情有点奇怪。 他紧紧盯着我,眼神异常迅猛,似乎带有恶作剧一般的畅快:“我说过,三十岁生日的时候,一定会去金巴兰海滩,在全世界最美丽的日落里向一个女孩求婚……那天我在金巴兰等到日落,海儿穿着白裙子骑着一匹白马来了,她说‘女孩爱上了一个男人,就会像书里写的那样,白衣白马,勇敢去死’。我真没料到她会来,也没料到她已经长得那么高、那么楚楚动人,幸好最终我没有错过她。” “是的,我们订婚了。”他最后总结道,“我跟海儿。” 我不觉已停下脚步,全身发寒,控制喉头的肌肉抑制不住地收缩,扯得咽喉一阵刺痛。 这货绝逼是故意的吧,不然为什么偏要是她? 他们所有人,突然出现,全都是事先约好了一起来耍我的吧? 是吧? (二) “为什么来的不是你呢?” 王一君微笑着,以极低极轻的声音,飞快地在我耳边补充了一句。 我苦苦隐忍着暴脾气,差点被他这句话破功了。我操,我他妈怎么知道你这个神经病治了十年还没痊愈?你要是自己心里头始终只揣着一个姑娘,又怎么会被另一个姑娘骑着牲口收服了?你选择跟海儿在一起,纯粹就是贪恋美色,和金巴兰之约根本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好吗——那天打马而来的是个双十年华的小美人,于是你麻溜儿地跟人订婚了;要是个丑老太太骑着头癞驴来赴约,保证你丫逃得比狗都快吧! “白衣白马,勇敢去死”,听起来确实非常浪漫。其实浪漫也就是高等哺乳动物吸引异性交配的前奏。 心里都抓狂得快瘀血了,可我脸上仍是不动声色,目不斜视丢下一句:“有种你说大声点!” 我妈停下脚步,扭头问我:“什么说大声点?” “没什么。”王一君呵呵赔笑。 他俩很快有说有笑,而我的心情却非常不爽,王一君和海儿订婚的消息,对我来说,如鲠在喉。请原谅我是个小肚鸡肠的平凡女子,没有圣母胸怀,这些年每每想到海儿,总觉得一股热乎乎的贱气扑面而来。本来我跟她天南海北各安一隅,没想过再找她的麻烦,可是她似乎没打算放过我,先是派了一个丁中浩来潜伏在我身边。现在更有意思了,我的初恋男友居然成了她的未婚夫。 别看我此刻神态安详,心里都有欲望把她约出来揪着头发按在墙上撕两块肉下来生吃了! 手机铃响了,电话来得正是时候,随便来一个什么人把我喊走吧。 我一看,是钱小水打来的。 嗯,这个人来得未免太随便了……晚上八点,已是下班时间,我们平时私交甚少,她会有什么事找我?我心里顿时浮起一种不祥的预感。 “喂,小水。” “老大,美工都没空怎么办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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