堡寨中诸人也不敢声张,只将这一百人先调离,再一对比阵亡的士兵名单,就见莫千澜借出去的那一百士兵已经全部阵亡。 如此偷天换日,他们竟然到现在才发现,一边心惊,一边火速将此事递给王知州。 王知州接到消息时,惊出一身冷汗,终于知道莫千澜为何舍弃家业,要将莫聆风送入堡寨。 他并非是以百万贯换来一个“归德中侯”的嗤笑,而是真的在堡寨里插入了一股自己的势力。 而陛下的敕诏之所以迟迟不发,恐怕不止是举棋不定,更是在等宽州是否会有异动,甚至京都之中可能已经有密使走过了一遭。 而他王知州,不知不觉,就成了莫千澜的帮凶和共谋,被迫保守秘密。 此时他看莫千澜,仿佛能感觉到他病弱的皮囊里盛放着一个巨大的险恶灵魂,正悄无声息把手伸进了他们每一个人的脚下,随时可以出手,将他们从现在的椅子上拉下来。 他连个出气的地方都没有! “邬解元,是不是和堡寨有关?”王知州提高了声音,这声音本来不足为奇,但是吐出“堡寨”二字,立刻像是一根绷紧了的弦,牵住了众人。 跪在地上的邬瑾,成了众矢之的,都想撬开他的嘴,扒拉出一两件密辛。 就在此时,外面传来呜咽一声长啸,正是起了大风,无处可入,在外发出激烈嘶吼。 众人连忙看向窗户,就见明纸透出来的天色骤然转暗,不过片刻,就已经一片铁青,连一丝日光都无。 程泰山皱了皱眉,岔开了话:“看着有一场大雪。” 程廷坐在末尾,心急如焚,也跟着说废话:“就是,我们来的时候,天色就不是很好,昏昏沉沉的,一定是要下大雪。” 莫千澜伸手摸了摸膝盖:“是要下雪,有股潮气,邬瑾,起来吧,你有这份心意就够了,殷北,也给邬瑾一份压岁钱。” 王知州看着邬瑾收了压岁钱,起身退回原处,就冷笑道:“一个斋仆,莫节度使也如此护短,实在是令我嫉妒,只盼着节度使也护一护我的短。” 程泰山把眉毛皱的死紧:“运生,你今天怎么回事,阴阳怪气个没完,拈酸吃醋的,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爱上千澜了。” 他又扭头看向莫千澜:“你也是,在自己家里,打扮的这么花枝招展干什么!” 程廷大声道:“姑父好看,我也爱看。” 另外两位同僚顿时哈哈笑了起来。 王知州有苦难言,又让程泰山嚼了一顿舌头,怒气在腹中乱蹿,越胀越满,无处发泄,只能沉着脸坐着。 而程泰山看他气的鼓鼓囊囊,像只老王八,就暗暗发笑,同时斥责程廷:“小孩子胡说八道什么,闭嘴,吃你的东西去!” 程廷伸手拿蜜橘,不知死活的还嘴:“吃东西可不能闭嘴。” 在一片“哈哈”声中,天色已成墨青,急压屋脊,大雪纷纷扬扬而落,不过片刻,就已经模糊的连外面都看不清楚了。 莫千澜喝了一盏茶:“看来天意要留诸位在此吃饭了,厨房里还有上好的野味,就请大家尝尝。” 程泰山立刻道:“求之不得。” 莫千澜吩咐下人置办席面,又让人取书画来一同鉴赏,自己却又起身往官房去,并且招手让邬瑾作陪。 撩开门帘,风雪迫人,令人张不开口,两人顺着廊下而走,殷北和下人远远跟随,还未走过花厅,莫千澜便承受不住这等寒风,猛地攥住邬瑾手臂,右手抓住衣襟,躬着腰猛烈咳嗽起来。 他咳出来的声音十分空洞,仿佛五脏六腑已经让恶疾腐蚀干净,只能发出这种空空的声音。 邬瑾感觉到他抓着自己的手笔正在剧烈颤抖,心中忽然钻出一个莫名的想法——莫千澜是用鲜血浇灌出来的一株兰花。 此花生长在永远如春的暖房之中,便香气如兰,姿态优雅,一旦出现在风雪里,美好的外表就会开始剥落,露出残缺的内脏、浓重的血腥气,以及身体上浮着的大片大片腐败之气。 直到莫千澜的手从他身上移开,他才感觉松了一口气。 艰难走入官房中,莫千澜并未解手,只在外间椅子上坐下,问邬瑾:“你是想问我聆风的事情?” 邬瑾点头:“金虏休养多年,一旦开战,必定是如狼似虎,您知道死于战争的士兵有多少吗?别人会死,她是血肉之躯,自然也会死,一百人不足以在战场上护住她,您有保她的万全之策吗?就算有完全之策,若是有万一之事呢?” 莫千澜没料到他会以如此平静之态说出残酷之语。 他僵坐着,感觉邬瑾是带着利刃来的,从他胸口捅进去,一插到底,非让他痛彻心扉不可。 喉咙中有咸酸腥气,他咽了下去,轻笑一声:“我没有完全之策,不过是给她铺出一条生路去,剩下的总要靠她自己。” 他把手伸进袖中,取出一根木簪,递给邬瑾:“她走的匆忙,让我先送给你,请你不要再生她的气了。” 邬瑾接在手中,就着昏暗的光线,勉强看清楚了这根木簪。 这簪子还未刻完,边缘带着毛刺,上面的竹叶只刻了几片,如此粗糙还要送出来,那就是莫聆风也不知自己能否在堡寨活下去。 他怔怔地看着这根簪子,心想原来真的没有万全之策。 虚弱地站了片刻,他收起簪子,从容和莫千澜告辞,没有接殷北递过来的油纸伞,而是一头走进风雪之中。 他没觉得冷,脑海中闪过在莫府读书时的一些琐碎片段,欢快、生机勃勃。 他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,莫聆风如此,他亦是如此。
第104章 消息 元章二十三年二月初四五更,天色未明,邬瑾挑了一担饼前往马场,天寒地冻,乱草伏于碎冰之中,河水干枯,河滩冻硬了。 此时马场有零星士兵来回巡逻,马场中奚官叉干草、提水、铲马粪,又有百姓出城,背着背篓,在离养马苑稍远之处捡马粪。 邬瑾踩过地上坚冰,发出碎玉之声,他抬头去看天边,眼中是霭霭浓云,矫矫飞鹰,似有濛濛细雪要下,几盏小油灯散落在养马苑中,如暗夜中几点疏星,在此旷野之中,也值得赏玩。 只是此时出现在马场上的人,全都无闲心闲情,更不能闲饮,对于此情此景,也只有冻手之苦。 邬瑾挑着箩筐喊了一声,几个奚官饥寒交迫,立刻跑了过来,各要两个饼吃。 箩筐里垫着厚厚的土布,外面也罩了好几层,饼也是一出锅就放进箩筐,邬瑾急急挑来,此时揭开土花布,里面的油饼还带着一丝热气。 油香散不出去,所有人鼻尖中闻到的都只有冷冽的风,但他日日在此卖饼,士兵们早已知悉,此时就有轮值的溜了过来,哆哆嗦嗦的也要饼吃。 不到片刻,饼就卖空了,邬瑾挑起担子,正要回去,一个汉子忽然从后头喊了他一声:“邬瑾?” 邬瑾扭头看去,还没看到人,那汉子就跑了过来,惊喜地笑了一声,又上下打量邬瑾:“邬老弟,果然是你!我还当自己看错了!还不敢叫!” 在这一连串的话中,邬瑾看清楚来人:“常大哥?” 来人是押运官常龙,此时脸上却刺字,又一身布甲,显然是因秋粮被劫一事获罪,刺面发配到了堡寨。 常龙“哈哈哈”大笑,搓着手掌:“这真是巧了,我今日式假,去年馆驿一别,一直没机会见到你,当时要不是你救了我,我就交代了。” 不等邬瑾开口,他伸手从邬瑾肩上卸下扁担,挑在自己肩上,有心想和邬瑾寒暄,却又担心自己粗头粗脑的不得体,干脆不说,直接卷着邬瑾往城里走:“走,我请你。” 邬瑾还没张口拒绝,一旁就有士兵喊常龙:“常副都头,这是你朋友啊?” “不敢不敢,”常龙大声回答,“这是我恩公呢!救命恩公!” “副都头,带点吃的回来啊!” “成!” 他一股脑将邬瑾揽进城中,左右看了一番,择了一家较好的脚店,也不管邬瑾说了什么,直接就将他搡到了凳子上坐下,然后要面要汤,要肉要菜。 不过片刻功夫,油渍麻花一张桌上就摆出来两大碗羊汤面、两个盐羊头、一碟卤猪头肉、一碟糖蒜,还有若干鲊菜。 常龙擦干净筷子,递给邬瑾:“吃、快吃。” 不等邬瑾动筷子,他直接上手将那羊头上的肉撕下来一块塞进口中,嚼了两下就吞了下去,又捏了一块猪头肉吃了:“千万别给我俭省,银子我有,我是武状元,手上有功夫,刚进去就立了功,咱们那一营的指挥就看上了我,让我做了个副都头。” “这猪头肉卤的好,”他抄起筷子,端起碟子,直接将大半碟子倒进邬瑾碗里,“你别看不起我这粗人,快吃。” 邬瑾在这粗放而直接的热情中吃肉吃面,常龙觉得那猪头肉的滋味是真不错,想再要一碟,扭身一看,就见店中妇人正看邬瑾看的目不转睛。 他“嘿嘿”笑了两声,张开嘴大叫一声“店家”,把那妇人惊的满脸通红,慌慌张张起身:“还要什么?” “猪头肉,再来一斤。” 妇人掩面而走,去后头切猪头肉,常龙连吃带喝,相当的豪放,间接还要夹杂几句军中荤话,越发衬托的邬瑾沉静斯文,于是那妇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又看了过去。 二人吃完之后,邬瑾忽然问道:“常大哥,莫节度使府上那位姑娘也去了堡寨,你见过吗?” 常龙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头:“何止见过,莫姑娘可出名的很。” “她是女子,又年幼......” 常龙打断他:“那倒不是,她出名不是因为这个。” 随后他详细向邬瑾述说了莫聆风在军中的情形。 莫聆风在军中的情形,比邬瑾所想还要恶劣。 军中最恨权贵子弟,没有操练过一天,没有上阵杀敌,就能得一个虚衔,再混上个一两年,就有了“护边”的功绩,一出堡寨,立刻就能接连升职。 他们士兵拼了命都挣不来的东西,却只是他人的一块跳板。 而堡寨中诸位军官对她又十分优待,吃住都比之指挥使,也不必她出去操练轮值,只让她在堡寨中玩耍。 于是士兵们的不忿更上一层,而莫聆风还不识相,非要出去扎眼,到了第五日操练时,她便带上自己那个女护卫,也去操练。 没有队伍没有上锋,她站在最边缘,自己扎马步,练拳脚,拉弓射箭,好似非要表现的自己上进一般,让士兵们火冒三丈。 当天晚上,她在自己屋中吹埙,殷南出去洗衣裳,就有小兵寻过去,将她揍了一顿。 莫聆风人小,只有挨揍的份,挨过揍后,也不让女护卫去给她报仇,于是有一就有二,莫聆风的战绩也从单方面挨揍变成了互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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