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踩上常年经流水冲刷的石块,一步一个脚印的沿着来时路走下去,程枭什么都好,就是有时候自己稍微说点史典诗词,他便听不懂了,两个人经常牛头不对马嘴的乱说一气。 易鸣鸢小心的注意脚下,心想如果一个将军不看兵书的话,还能用兵如神吗?会不会连阵法都搞不明白? 她天马行空的想了一堆问题,一个不留神踩上一块湿乎乎的青苔,脚底打滑,半个身子歪了下去,旁边就是深不见底的潭水,掉下去的话准会浑身湿透。 好在先前学过凫水,不然要淹死了。 闭眼前,易鸣鸢如是想到。 “我不知道什么南边橘子北边栀的,但是我知道如果不注意脚下的石头,就会变成水人。” 程枭把住易鸣鸢的腰,双手将人举了起来,稳稳踏过瀑布前淙淙而过的泉水,心情也因为这个岔子而好了很多。 他暗暗叹了口气,人都已经在身边了,还去在意那些有的没的做什么呢? 易鸣鸢刚刚还斥责他应该多看点书,现在却反过来被他抓到走路分心的小辫子,简直糗大了,于是她有些不好意思的朝着程枭笑了笑,“这不是有你在嘛。” 她说完心脏漏了一拍,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开始习惯他在自己身侧半步的位置,习惯依赖他? 就好像,自己的潜意识里认为只要程枭在的地方,她永远不会有事。 “嗯。” 男人点点头,显然很认同她这句话,一声长哨叫来戟雷,差不多到该回去的时间了。 重归大部队后,几百米的杂草和乱树已经被清理掉了,他们还收集了断木残枝,山里的一草一木可都是宝贝,木段可以做桩子,树枝放干以后可以用来引火。 易鸣鸢妥善包好刚摘的芽叶,这时一个脸颊红扑扑的小孩被宾德尔雅推着肩膀带过来,小孩手里举着刚采的鲜花,黄色粉色的四五朵,配上他不情不愿的扭捏样,瞧着就可爱得紧。 她接过孩子的好意,柔着嗓音认真道了谢。 见他拧着手指不说话也不走,易鸣鸢用询问的眼光看向宾德尔雅。 宾德尔雅跟着耶达鲁学过一点邺国官话,能听懂但说不出来,只好劳驾玛麦塔代为传达。 俏皮活泼的声音从马车里传出来,“嫂嫂,小崽子说长大后要去中原转转,娶一个像你一样心地善良的姑娘,宾德尔雅想让你教他识字读书,不至于遭人忽悠。” 宾德尔雅见惯了战场凶险,不想所有孩子都像耶达鲁一样当将士杀敌,所以小儿子刚表现出这个意向,她就直接把人带来了,生怕他一会反悔。 易鸣鸢低头嗅闻手上的鲜花,将农耕知识和织布方法带到匈奴本就是她的使命,如果有孩子愿意学习他们的文字和风俗,那更是天大的好事。 “当然可以。”
第30章 晋江文学城首发 众人是在第四天下午到的雅拉干。 倦累的族人一见到熟悉的地方, 就爆发出了阵阵欢笑声。 易鸣鸢最初见到的木架和塔楼都是临时搭建的,到了雅拉干,她才知道北境的城池并不像大邺一样巍然磅礴, 块垒齐整, 不加雕琢的取材给这个距庸山关最近的城门平添了几分粗野的壮美。 用石料搭建的防线并非固若金汤, 匈奴将士们的骁勇使它成为了真正的铜墙铁壁, 作为距敌国不足百里的第一座城池,这里有着非比寻常的重要性。 一旦城破, 虎视眈眈盯着的部族很快就会挥刀北上。 易鸣鸢被重新带来程枭身边, 在队伍的最前方踏入大开的城门, 程枭撑着她的脊背让她高仰起头颅,恭迎声犹如山呼海啸,震得她差点维持不住脸上的端庄笑容。 暗地里,易鸣鸢为自己捏了把汗。 这么多人把守, 她还能出的去吗? “阿鸢, 到了这里, 我才感觉是真正回了塞外。”程枭收回按在她后背的手, 夹了下马肚提速, 雅拉干以内是他的羽翼之下, 回到这儿, 他的心才踏实了下来。 卸车分货的任务交递出去,陪他们几日颠沛流离的族人尽数被接走享受团聚的喜悦,易鸣鸢看他们一副回家了的样子,程枭脸侧的红玛瑙珠子随着发辫松动,已经坠到了下巴处, 她轻轻点了点,问道:“他们就留在这不走了吗?” “嗯, 这就是他们的家,十天后我们只带四千轻骑走。”队伍的尾巴越来越短,等到了王帐的时候,只余他们二人。 转日阙起先是一个大族的名字,分散各地且人数众多,程枭第一次领兵之时,其中转日阙族人占了八成,故以此概称。 多年演变过来,已成了程枭所率骑兵的统称,换而言之,他在哪里,转日阙就在哪里。 原先聚住在一起的族人本就是从雅拉干带去的,他们中的有部分都是想要提前见到达塞儿阏氏的年轻人,因此易鸣鸢在一开始见到他们的时候,发现年轻的男女较多,而老人小孩的数量很少。 连日栖风宿雨,饶是程枭再钢筋铁骨,也有些乏力了,几十斤的铠甲压在肌肉上透出后知后觉的酸疼,他停下戟雷翻身下马,不忘把马上向他伸手的人一起带下来。 易鸣鸢白皙纤细的手臂环紧程枭的脖颈,几次上马下马的默契被培养了出来,她现在已经能够毫无芥蒂地靠近他的胸膛,以一个最配合的方式下马了。 程枭单手撑住马鞍落地,右手放开时摸到一缕被带起的发丝。 赶路途中擦洗清理已是勉强,头发上的养护自然能免则免,易鸣鸢缎子般的头发几日未经打理,发尾有些打结了,他心里被挠得发痒,想念令人魂牵梦萦的柔顺触感,便说:“进去洗洗,我给你擦。” 易鸣鸢一听,像条濒死的鱼似的跳了跳,擦身子?这太过火了,“不行不行,我自己擦,不用你帮忙。” 程枭悠悠染抬起步子,郁闷地低头问她:“擦头发都不行?” “擦头发?”怀里的人瞬间灿烂起来,原来不是擦身子啊,是她误会了。 为表羞愧,她仰头送了一记小小的香吻,亲在他下巴上,“擦头发可以!” 受视野局限,她没发现有什么不对,直到她从程枭身上下来,一转头发现周围站着二三十个赶来看热闹的族人。 哄笑声此起彼伏,易鸣鸢在马车上时无事可做,整日里跟着玛麦塔学匈奴语,现在精进不少,虽然还不能流畅的说出他们语调中特有的弹舌转音,但五句里至少能听懂两句了。 只是现在,她宁愿自己根本听不懂。 “长生天哪!达塞儿阏氏这么热情,还敢嘬大王脸?我看到大王就腿肚子疼……” “怪不得,”他们互相推搡了几下,挤眉弄眼的,“我就说大王二十一岁了还没娶阏氏不是裤|裆里的鸟儿坏了,你看达塞儿阏氏这么好,换我也愿意多等两年。” 易鸣鸢羞得过了头,用力捶了他一下,论没脸没皮她是完全比不上匈奴人的,也不管程枭有没有跟上来,直接转身钻进了毡帐。 人群后方的喇布由斯按了按胯部的钢刀,拦住合术温,说:“她就是大王的新阏氏?” “是啊,”一顿饭相处下来,合术温对易鸣鸢印象很不错,“是不是特别漂亮,跟胭脂花一样。” 喇布由斯冷笑一声,并不觉得从中原来的细弱的女人有什么好,“大王是我们的头羊,有无穷无尽的力气和能力,有一天会带领我们走向更宽阔的草场,但他带回来的这个女人娇弱怯懦,见到死亡和流血肯定会畏惧,会退缩,我不知道她比我的妹妹好在哪里!” 程枭用兵如神,短短几年就当了右贤王,族中不乏崇拜他的人,有些带着无条件的信任与敬重,比如耶达鲁。 而有些则是只崇尚他的权力和威武,认为只有最英明的首领才配获得自己的忠诚,比如喇布由斯。 “喇布由斯,你错了,她是大王的阏氏,轮不到你来扯屁嗝,而且她和中原那些动不动就会被吓到的女人不一样,达塞儿阏氏救了我们的命,你应该尊敬她。” 合术温试图纠正他对达塞儿阏氏的误解,但喇布由斯是个牛脾气的莽汉,根本不听他说什么,握着刀就气呼呼的走了。 帐内 易鸣鸢沐浴后带着满身热气趴在绒毯上,她抓起一把湿润的短发丝绕在手指上玩。 这小截短发是当初和程枭刚见面时,被他从头上“骗”走的,现在长长了一点,上面全是皂角的气味,香喷喷的。 她手肘撑着床,湿润的头发搭在背上,濡湿了肩颈处的衣物,半透出一片又薄又莹润的美人骨。 程枭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活色生香的画面,他呼吸粗了一瞬,最深处的牙齿被磨得发痒,要是能咬上去就好了,他想。 像嚼啃一块世间最甜美的血肉,唤醒作为鹰犬最隐匿的兽性。 喉口被塞了一把最炎热的沙子,再用力的吮吸也引不出一星半点的津液滋润,自上而下冒出细小的颤栗,程枭有些局促地并了并腿,陡然发现自己是真的饿了。 易鸣鸢听到响动抬头,看到程枭杂乱的小辫被拆了去,卷曲的黑发被水打湿,温顺的披在蜜色的胸膛之上。 她移了移目光,注意到男人心口上方有两道浅色的伤疤,像是崩裂之后再次长好而形成的,如此猜测是因为她娘亲的腹部,生完她之后也有这样无数道。 “这是什么?”程枭走近,易鸣鸢素手轻轻放在他的伤疤上。 明明没有摩擦,被触碰到的人还是产生了撕碎她的念头。 易鸣鸢还在等他回答,却被慢腾腾攥紧了腕子,程枭把皓腕牵到鼻尖嗅来嗅去,那模样活像一只饿昏了头,咬不到吃不到,只能靠着嗅闻过把瘾的大型沙狼。 终于,他忍不住了似的,张开嘴想要磨一磨痒得发疼的犬牙。 “程枭,”易鸣鸢气息不稳,在被咬穿腕骨前及时叫了他一声,“你还没告诉我呢。” 男人回过神,松开无辜多了个牙印的白嫩手腕,扯过绒毯包住她滴水的发尾,手掌缓慢攥动,让水汽被绒毯带走,他屈起一条腿坐到床上,“没什么稀奇的,十五岁那年这里肌肉长太快,撑破皮了。” 他太需要成长了,服休单于规定长得比三支鸣镝高的人才能上战场,他不想失去一年一次的机会,更不想永远待在演武场做一个射箭不错的无名小卒,于是急需建功立业的人开始更大口的喝奶吃肉,生生把胸前的薄皮撑红,又撑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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