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若初摇头。 “您看,我刚刚说过,最大的道理,道理的本源,只要懂那个道理你就是个好人------” 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?” “对,这就是最大的道理。”林秀才笑道。 “然后呢?” 林秀才问:“这八个字,讲的是什么呢?” 夏若初一愣,继而跳了起来:“卧槽!共情!” 林秀才笑而不言。 夏若初越想越挠头:“天底下最大的道理,是共情?!” 林秀才点头。 “告辞!”夏若初直接起身抱拳。 他不想跟林秀才再聊下去了。 一败涂地。 走到门口,夏若初突然扭头,看着林秀才道:“我刚刚去过青楼了,见到了柳兮兮,给她四个字的评价。” “哪四个字?”林秀才问。 “花容藕窍。” “贴切,贴切得很!”林秀才夸道。 “对你,也给四个字。” “什么?” “竹骨莲心。” 林秀才一怔,继而抱拳道:“过奖,过奖。” 夏若初转头走人,边走边道:“花容藕窍,竹骨莲心。你们这一对我嗑了,言出法随!” 这话,林秀才没听懂。
第62章 夏若初的大餐 ◎弱智老天爷。◎ 离了林秀才的住处, 夏若初依旧没有选择去找王富贵,而是出了云土国,直奔万英城。 七九□□沿河看柳。 现实中正值夏天的他, 难得在这个世界里看到初春的景象。 从云土国到万英城,其实不近,但人烟稀少,大多都是些弯弯绕绕的河流山路。夏若初当然可以选择腾一个云驾一团雾前往, 甚至也可以像网络游戏里那样开一个“传送门”。但他都没有, 于他而言, 此次来到这个小说里的世界, 更像是一次游历。 看人, 看故事,也要看风景。 早晨一碗馄饨两个山芋吃得很饱,所以他也要走更多更长的路让自己肚里的吃食消化掉,因为他晚上要美美地吃一顿了。 是的,他的下一站, 是叶厨娘。 夏若初觉得自己对不起叶厨娘,作为一卷的主角人物,从头到尾连个名字都没有。 一来他懒,向来最怕取名, 取个名字比编个故事还要累;二来为凸显叶厨娘的厨艺高超,特意不取名字, 反复用“叶厨娘”三个字来加深读者的印象;三来叶厨娘的那个故事, 其实就是个故事。这个故事跟韩生、花和尚、张老山都不同,他们几个的故事是为了人, 二叶厨娘这个人是为了故事, 两种概念。 所以叶厨娘有没有名字, 似乎不那么重要。 然而回想起来,总有亏待。尤其是现在他还要去叶厨娘家里蹭一顿晚饭的时候。 夏若初长这么大,真正入了他心的难忘味道,几乎全都消失殆尽了。 最小三四岁的时候,老外公的笃烂面。把那面条一直煮一直煮煮成糊状,拌上青菜叶和香油。最后老外公自己盛一碗,给他盛一碗。三四岁的孩童跟八十多的老汉对过而坐,孩童牙不齐,所以喜欢吃烂面;老汉牙也不齐,所以喜欢吃烂面。在彼此的吸溜声中,笃烂面愈发香甜。老外公死于夏若初五岁。 十岁时候的郑氏蒲包肉。蒲包肉是一种夏若初的家乡吃食,用蒲叶把卤好的肥瘦各半的肉包好,然后用花椒八角等各种调料放在水上蒸熟,那味道比腊肠咸肉都要好。至今在夏若初的家乡,卖蒲包肉的人家都很多,个个自称有独门秘方,绝不外传。但夏若初印象最深,感觉最好吃的,还是郑氏的蒲包肉。郑氏蒲包肉传男不传女,但郑家到了这一代只有一个女儿,所以就招了个女婿,把自家绝技倾囊相授。谁成想老郑头没几年死了,上门女婿卷了钱离了婚去了广州发了财当了老板,郑氏蒲包肉正式失传。 十六岁的鲫鱼汤。那时他刚上高中,离了乡下进县城住校,半个月才能出一次校门。第一次出校门,见到繁华的县城,迷了眼。他觉得自己跟其他同学不一样,比如其他乡下同学进县城第一次出来一定吃肯德基,但他去怀揣着十块钱进了肯德基旁边的鱼汤馆。破破烂烂的鱼汤馆,给他上了一碗“独门鱼汤”。鲫鱼做的汤,做得好,会很鲜。但是那个鱼汤不一样,真不一样,除了鲜,还有一种辣味。喝过一次,终生难忘。一个月后夏若初再去,却发现鱼汤馆被端了,说是鱼汤馆挂羊头卖狗肉,明面上是鱼汤馆,实际上到了晚上干□□的勾当。自那之后再没喝过那种鱼汤,遗憾至今。 ............ 自早上吃到那碗馄饨起,他便愈感神奇:这个属于自己的世界里,是真的可以吃到自己记忆力的美食的。其实原理很简单:美食一去不复返,而回味无穷。 他并没有真正吃到了已经失去的美食,他只是在精神世界里再一次回味了。 所以他很兴奋,有些激动:幸而自己创造了叶厨娘这个角色,此次当把那些遗失的美好,弥补个遍! 到达万英城木子庄的时候,已是黄昏时分。 破败的村子,跟夏若初描写的、想象的一样。十户九空,经过土匪接二连三的洗劫,早就没什么人了。一间间屋子上爬满了蜘蛛网,道路上荒草丛生,偶尔还有黄鼠狼出没。 但这一切并没有扰乱夏若初的心神:叶厨娘和杜珩在这么一个破败没人的村子里生活,倒也是另一 种意义上的隐居世外了。 此刻正是黄昏,叶厨娘会给杜珩做什么好饭好菜呢? 是土鸡土鸭的农家小菜,还是一门已经失传的厨艺绝学? 毕竟,在夏若初的设定里,叶厨娘的厨艺就是天下第一的,她的菜谱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。 一想到这里,夏若初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。 杜家很好找,村里唯一门面干净的一家,到了门口,甚至还挂了一块匾:杜府。 是了,在他的笔下,杜家曾经是这个村最有钱的地主,如今破败,但起码还有活人,起码还能看到先前的风光。 但让夏若初感到意外的是,屋子里不见炊烟,院子里也不见一个人。 两口子出门了? 夏若初有些失落也有些意外:这两口子,好端端地怎么会出门呢? 略感扫兴,夏若初不由得掐指一算:咦?这两口子没有出门,此刻就在家中-----睡觉?! 黄昏时分,睡什么觉! 轻轻推开门,夏若初悄悄地进了院子,再走进屋。 正屋是个大堂,摆放着一张桌子两个长凳,再无其他。左边的房间,恰就是杜珩和叶厨娘的卧房。 夏若初进屋刻意掩盖了声音,所以两口子没听到。 但夏若初却实实在在听到了他们两口子的声音。 “还睡不着?”这是叶厨娘的声音。 “越来越睡不着了。”这是杜珩的声音。 叶厨娘睡在床头,嗤嗤一笑:“你呀,都到如今这份上了,还惦记着当初杜家大少爷的身份呢?” “谁说的,胡说!”杜珩说。 “怎么地?穷人家就是每天吃两顿,这个点睡觉的。你这个点还不睡,就不是穷人家。”叶厨娘道,“是不是饿?” “饿。”杜珩沉默片刻,道,“有你在,什么时候都觉得饿。” 这下是叶厨娘沉默了,良久后才道:“还有两个窝头,要不---” “别。”杜珩忙打断道,“现在吃了,明早吃什么?” “明早就不吃了呗---” “明早不吃,哪有力气干活?”杜珩道,“我明早跟王猎户约好了,再去山上瞧瞧,说不定,能采到一点值钱的药材---” “说不定还能采到木耳。” “对,回来烧汤喝。”杜珩笑道,“跟什么烧?” “木耳当然要配童子鸡。”叶厨娘说到了自己的所长,声音中都透着兴奋,“童子鸡先蒸熟,然后用清汤配木耳炖,童子鸡肉嫩,吃到嘴里不会柴,木耳的清香之气正好用来提鲜----” “别说了---”杜珩口水的声音都能听见,“饿了。” “饿了?是馋了吧?”叶厨娘嘻嘻笑,又沉默片刻道,“你最近天天上山,体子受不了,实在不行,我去云土国找找王掌柜----” “不用。”杜珩拒绝道,“欠人家那么大恩情,不想着还,还想着继续欠么?” “我估摸着,王掌柜怕是又要施粥了,我去给他做两天,他也许能给我点食材----” “人家施粥是善举。”杜珩道,“本来就是做好事,你要是真去帮忙也行,那就是一起行善。怎么好行善之余再问人家讨要东西----这样不好的----” “可是---” “穷苦百姓,不都是这么过的么?”杜珩笑道,“一天两个馒头,一碗稀粥,够了。我为啥晚上饿得睡不着?还是以前当少爷当惯了,这个毛病改改就好。” 这话说得叶厨娘很是心疼,喃喃道:“我是舍不得你---空有一身的厨艺,也没让你吃好-----” “你这就多余了。”杜珩说,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,亘古不变的道理。这么说来倒是我对不起你,娶你过门没让你过上好日子。” “可恨这个世道,方圆几十里都没个饭馆了,不然我还能去当个厨子,挣点钱回来。”叶厨娘说,“就算自己开个饭馆,穷苦百姓也没钱下馆子吃饭----” “别想太多了。”杜珩说,“闭眼睡吧,明天我上山,你在门口把我昨天买到的菜种撒一下----” “逮个黄鼠狼!”叶厨娘恶狠狠地说,“逮到了回来剥皮,腌起来,用麻椒蒸着吃!” “好吃吗?”杜珩笑问。 “我做什么都好吃!” “嗯,那就逮一个。”杜珩说,“我明儿去山上采木耳,抓山鸡。回来我们做木耳炖小鸡。” “嘿嘿,好。” 俩人渐渐没了声音,在互相期许的美梦里,沉沉睡去。 夏若初默默走出门,离开了木子庄。 一边走,一边念了个咒,施了个法,让那根本没有木耳野鸡的土山上,今夜长满了木耳,遍山的野鸡。 这一路上,他早已没了来时的馋意,也没了对没能吃到美食的遗憾,只有无可排解的万分愧疚。 是啊,这里早已没了美食。 只有一对靠着对明天期许而活的恩爱夫妻,和一个“何不食肉糜”的弱智老天爷。
第63章 张老山的新本领 ◎老天爷被骂。◎ 张老山两个月走了两千里, 他这辈子没走过这么远的路,也第一次对昔日大行王朝的版图之大,有了个初步的了解。 两个月的马不停蹄, 把往日欠下的那些债都差不多还完了,此刻的他,踏上的,是新的征程。 铃铛镇瓦片村, 破落农户, 他已经在这里守了两日两夜。 随着他两个月前在赵家塘一次性治好了一百多个水症农民, 他“张神医”的名头便在整个版图上扩散开来, 找他看病的人络绎不绝, 当然,基本都是些有钱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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