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画师的声音嗡嗡的,到后来她已经听不太清,满脑子只想着,罗宵,她对自己的了解程度,已经超出了这个世界所有正常人的范畴。她怀疑那天雷雨,穿越的并非她一个。但她到底是谁呢,因为杜重九无论在哪个世界,都对她非常陌生。如果2702门口的保安真是云上派去监视她的,她的作品也的确在这里连载,李唐,会不会也认识她呢? “……欸,你本来是有话要跟我说吗?”景姐看她表情有点古怪,以为是絮叨的画师耽误她下班了,忙插话道,“来倒水?我们刚说话嫌制冰机噪音太大,关掉了,你要想喝冷的,得重新开下。” 杜重九慢慢回神,听见自己的声音干瘪得好像被谁踩了一脚的枯树枝:“……啊,我想看看《金夜藏梅》来着,但我的内部号看不了,说没权限。” “你开我电脑看,直接就能登上。”景思明看她倒完热水出去,还在后面补了一句,“明天看也一样的,没事儿早点下班吧。” 她其实不知道自己倒的是热水,直到她感觉自己打字的手特别僵硬,血流不到指尖,以至于冷得发冰,本能地捂在杯壁上时,才意识到,刚才她倒了一杯85度的热水,几乎烫人了。 “本书已锁定,暂无查阅权限”。 她对再次跳出来的对话框愣了一下,然后为了确认不是景姐的权限问题,又搜了一遍自己号看不了的《金夜藏梅》。三十万字,目录一清二楚。 一本点击量49的古代言情,查阅需要的权限,会不会高得太离谱了。 她走回自己座位上拿手机准备下班,看见屏幕上有个静音的未接来电,是五分钟前李唐打来的。她盯着看了一会儿,打开聊天软件想问他要一个最高权限的账号,但对话框里删删打打,始终没有一句完整的话被发送出去。 书展那天以后第一次,她隔着骤起的浓雾,看见了那个面目模糊的李唐,那个被朝夕相处的体贴照顾、有来有回的俏皮对话所替代的,她原本熟知的、沈家的养子、云唐的副主,李唐。 来电显示上,再次亮起了他的名字。 “……喂?”
第12章 番外(2)
落雪,和妓子脸上敷的粉一样,堆得厚了,盖住衰颓,便能骗过些糊涂人,把遮丑当作情趣。 破庙隐在夜雪里,譬如酒后大话,也能夸耀前朝椒房嫔御学道,佛诞行像,受万众瞻仰。但眼前的庭院,或许老得太过,已记不得辉煌旧事。 她倒不至这样老,不过皮肉行当里,三十多岁已确是卖不出价的暮年。 她撑着伞坐在檐下,好像有点多此一举,但屋瓦残破,难免倾漏,倒不是矫情。笼着厚毡,明明嫌冷,却非要坐在屋外廊下看年年相同的雪,这才是矫情。 知道她在外面看雪,装作清心寡欲,藏在屋里敲槌念经的和尚,却比她还要矫情。 我将看厌了。 几日前她当了箱子里那件绣金边的赤色披风,以赤色为火,对寺的木构不利为由,换了这张墨色的毡毯,要不是一点隐隐的莲花纹,同那和尚的缁衣看不出分别。 可笑的是,披风自她入寺时便带着,隔了四五年光景,才忽然顾虑起木构的太平。她自以为心思被这场雪盖得隐蔽,却瞒不过我。那日来客与她起怨,殴打了几下,和尚从殿里跑出来救了她。换披风的念头,应当是那夜有的。 她也是糊涂人。自己敷粉骗人,转头又被缁衣骗。以为他落了发,便同那些推门买春的有了分别。 我们三个搬进荒寺,很巧的撞在同一天。好像司命攒了个怪局,把边角料掸来一处,偷懒套在惯用的模具里,向上面应付了事。 和尚是行脚到这里,打算修行开宗的。她是年岁渐长,被半赎半赶,推出来自立门户。我是天生的乞儿,四处向人伸手,续一条贱命。 于是她仍旧做她的营生,和尚还是打坐念经,不时出门化缘。我却不大过从前日子了。和尚熬粥分我一碗,她的吃穿用度差我跑腿,指缝里漏的,也不同我讨要。 他二人大约不觉得,但我在这模具里,待得却很像那么回事。别人家什么样我不清楚,我这个还行。 比起旁的妓子,她实在算是菩萨心肠。街上乞丐划地块,白天的春楼最不好。没有大方夜客,妓子们自个儿的钱袋系得死紧,伸手便是挨打,抠不出半个铜板。问她们讨钱,比割肉还痛。 听说她开始做这行时已不年轻,大约脾气心性在良家子时勾画了大概,之后再上色调染,也没再越出墨线的框外。于我是天赐的好运,于她却未必。 和尚敲木鱼的声音渐渐微弱,雪却落得更密了。她靠在廊下的楹柱上睡着了,毡毯顺肩慢慢往下滑,快落地时被他的手捞起,重新掖紧。然后他站直身子,隔着一院的雪,往我这里看了一眼,捡起落在雪地里的青伞,轻轻放回她身边。 他知道我会带她回屋。我讨厌他这从容的知道。 因此我收起伞,恶狠狠地戳了一记她的毡衣,喂,他走了。 明知道我的讨厌无足轻重,在他那里受的气,也不能从她身上讨回什么。 她迷迷糊糊地转醒,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背后,大殿的户牖关紧,只有雪落在片瓦上,以卵击石的脆声。 哎,阿九,我的腿麻了。她想站起来,却只是样子滑稽地挣扎了一下。 她自然地望向我,就像和尚知道我会带她回屋一样。我握伞的手紧了紧,叹了口气。呵,实则他两个都是聪明人。这四方天里,谁能糊涂过我。 你冷不冷?我搓热了手去揉她的腿,她抬手拍掉我肩上的落雪,轻轻柔柔的,拂过我颊边的碎发。袖里的香气经暖热的皮肤蒸发,胰子似的滑腻。 我稍微偏过头,躲开这灼烫。看了一夜雪,你冷不冷? 她听我反问,收手笑了笑,在我看来冒着十足傻气。要是觉得冷,我就不看雪了。说完她支着伞歪歪斜斜地站起身,又小声问,他走了多久了? 早走了。我扭过头,一步跨进风雪。听见她在身后追,嘟嘟囔囔地叮嘱,说雪大,叫我再送些木炭去。 明明是一起来的,她却总像借住在主人家的客,为自己不体面的生意时时补偿,平白矮身。其实和尚若是每个庙都住得,那大寺也不必止单,全天下僧尼都往京城去。可见出家人也是入世客,佛道场不过另一处红尘地。他住此间,比起我和她,并不多占一分理。 她这样先是歉疚,再有私心的供养,他也没拒绝。当然,我一个手心向上的乞丐,并无刻薄他的资格。 她屋里的木炭也不多,自己拨走一小半,叫我把余的都送去。我又扣了对半,剩下的拿布袋装了,一出门,便听得她在后面喊,让我打伞去。 我说,年轻火气旺,用不着打伞。她在后面笑骂,那你还克扣我的炭,弄得平日谁短缺你似的。 瞧,她的确是个聪明人。在我的事上,她一向聪明得很。 半年多前她的客从屋里出来,只上下看了我一眼,她便渐渐把那些钗环衣服借着打扮体面,别影响她生意的由头,半借半送地拿给我。偶尔替我敷粉画眉,拿着镜子咯咯笑个不停。 她知道这生意她已做不了太久,我却还年轻。不过是她曾为良家子的那点体面拘束着她,使她一时并问不出那句话。 但我看得清楚,她遮遮掩掩,却也分明。 客人进屋前我铺床倒水,一两只手滑揽过我的腰,我不说话,她也从未吭声。她遣我去买东西,我带回来的逐渐少薄,她也当作没看见。 是聪明人装糊涂的默契。 我敲门时,听见屋里传来几声微弱的猫叫。他用僧衣裹着一只皮毛半湿的黑猫,接过我装炭的布袋,向我道谢。然后问我能不能替他抱会儿,他去东厨拿一点剩饭。 我抱着猫僵硬地往点燃的炭盆边挪动,觉得那东西湿湿软软,又带着羸弱的柔暖,没来由地使我想起方才她袖里逸泄出的香气。 我不擅长被托付。我的命实在太轻,并承不起任何一点多余的重量。幸而这只猫是和尚捡的,裹着他的缁衣,在他的屋里取暖,生死赖不上我。不必当我作人,权当我作另一只偶遇的猫吧。 他回来时,除了说好的半碗剩饭,还带了一只鸡蛋。大概是化缘时别人给的。 我看着他把鸡蛋打在饭里,拿筷箸搅了搅,沾着借了点烧炭的温度,吹了两口气,探手向我怀里的猫伸过来。 小猫吃得啧啧,大约并分不清鸡蛋的腥气和奶味的区别。他好像为自己行骗成功抒了口气,抬头朝我笑了笑,多谢。 他是个极年轻的和尚,看相貌,也不过大我三四岁。出身不好的私度和尚,到这儿来修行,大约也有正经寺庙不肯收留的缘故。纵令我对他颇多偏见,也须承认,他不做和尚,以皮囊自饱,比现在一定滋润得多。 他大概确有两分做法海的真心。 却挡不住有人偏信他原是许仙。 猫吃了一小半,身体不大发抖了,开始扒着裹布的边沿往外探看,时不时叫一声,像打一个哈欠。和尚把剩下的半碗拿出去放在窗下,说有常来的鸟雀,雪中觅食不易,也算小小补贴。
第13章 11 小苍兰
李唐坐在徐孝谦家楼下,绿化带旁边的公共长椅上,低头看地上一群蚂蚁用锋利的口器分切一片沾着沙拉酱的生菜叶,然后举着自己分得的那块,排着绿油油的长队回到草丛里去。他想起上次这样观察蚂蚁,还是小时候。沈家带着他和一群别的受资助的小孩,到乡下草莓园春游,那时他也刚到沈家不久,但比起另外几个孩子,沈擎云还是更愿意和他待在一块儿。 他站在沈擎云旁边帮着挡太阳,阿云就蹲缩在他投下的影子里,给田里忙着回巢的蚂蚁制造障碍赛。那阵子科学课上刚学到蚂蚁要靠气味辨别方向,沈擎云就用沾了草莓汁的手指在土里乱涂乱画,看那群蚂蚁停住脚步,晃着触角试探,走回头路,互相磕磕碰碰。玩了一会儿,不知道从哪儿飞过来一只带翅膀的大蚂蚁,落在小蚁群里以后大开杀戒,连着咬死了好几只迷路的小蚂蚁。这严重惹怒了阿云,大概在他那时朴素的正义观里,用气味给这些小生命创造一点生活的曲折无伤大雅,但物竞天择的食物链却是恃强凌弱的反面典型。 作为打断他小游戏的惩罚,沈擎云愤怒地朝那只大飞蚁猛吐口水,直到他眼中的霸凌者被黏糊糊的口水缠裹,无法脱身,再也不能加害弱小。然后阿云变得心情大好,也不再故意用异味干扰蚂蚁的回巢路线,很快结束了这场验证课堂知识的田野调查。 其实现在想想,那只体型硕大的飞蚁,很可能只是种群的蚁后,交配结束雄蚁死去,不过是正常的自然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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