郎艳独绝,世无其二。 这样俊俏深情又听话的小狗,去哪里找第二只? 江允原地转了一圈,窃喜着试探:“姐姐,这似乎是……喜服?” “我原本不知你送我的裙子是改制的嫁衣。山庄里的师兄师姐成亲,我才明白。”雁晚抱臂冷哼,而她的眉眼却满含欣喜:“你送我嫁衣,我送你喜服,合情合理。” 她从衣柜里找出江允所赠的衣裙,明眸璀璨地笑道:“你来帮我换上。” “好。”江允摇摇尾巴,殷勤地为她更衣。 喜服加身,可惜没有拜过天地与高堂。 “我方才寻到个东西,你可能帮我写完?”江允替雁晚系好襟扣,俯身吻在她额头。 “我给你的庚帖?” “帮我写完罢,姐姐。你从前只写了名字,今日能否把生辰八字写上?”江允取来庚帖,含情脉脉地恳求:“多写一个字也成。来日方长,你慢慢写。” 他心里的烈火愈发旺盛,已有滔天之势。 雁晚莞尔一笑,道:“你去磨墨。” 江允丛身后环住她,攥紧她握笔的右手:“一笔一划地写。” 两人依偎在一起,黑色墨迹既落在庚帖上,也落在他们的心里,悄悄绽放成一朵花。 雁晚按捺不住心绪,写了没几画便丢了毛笔,转身欲亲吻江允的唇角。可她刚触碰到情郎柔软的唇,屋外忽传来一声高喊:“裴雁晚,有人找你!一男一女一小丫头,说是想让女儿拜你为师!” “我不收徒!”好事被坏,雁晚烦躁气闷,压着火气向屋外喊。 “别啊,人家说是附近桃花村的,自称是你的旧识!” 桃花村?一男一女一小丫头? 屋中二人忽然忆起前尘往事,相视一笑。雁晚揉揉江允的脑袋,笑意款款地哄道:“三郎,我出去看看,你等我回来。” 她提起曳地的裙摆,阔步往屋外走。 江允拽住她,讶异地提醒:“欸,你穿着这身出去见人?” “这有什么,一件衣服而已。”雁晚拍拍江允的脸颊,让他放宽心。 剑客拎起裙摆,轻盈地奔跑起来。江允立在门口,目送雁晚的背影远去。 忽然,他看见雁晚的身影在木兰树下驻足。 天气传暖,木兰花垂在枝头,热闹肆意。不知为何,雁晚又提着裙摆跑了回来。待她走近,江允才看见她手里握着一株花蕊初开的木兰花。 雁晚春风满面,轻轻把这株木兰别在情郎鬓边:“江允,春天来啦!” 她很快又转身远去,脚步轻快,似是要去某个很远的地方——她奔赴理想终点的路,是条漫长曲折的坎途。 剑客再次路过木兰树下,闻到了沁人心脾的花香。她仰头望去,把白色花朵收入眼底。 木兰花在风中轻晃,不染纤尘,好似她的剑心。 【正文完】 作者有话说: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写完正文啦!!! 完结章山庄里有名有姓的人应该都出场了吧! 番外maybe隔日更,小作文等全文完结再写!
第111章 一:细水长流 盛春时节, 喜鹊啁啾。江允紧张了一日,终于侯到自己的新娘下轿。他忽视了所谓礼制,径直上前, 把裴雁晚从喜娘手里接到自己手里,笑意盎然:“我扶你, 走慢些。” 轻纱制成的喜帕之下, 裴雁晚的面庞若隐若现。江允虽看不清,却已在遐想心上人盛装的模样。三拜结束, 他把妻子先送进洞房,草草敷衍过宾客后,终于到了掀起喜帕的时分。 他的心如潮狂跳,而红妆之下明丽的容颜, 他早已梦到过许多遍。 “你, 发什么愣?”裴雁晚垂眸,笑着问他。 江允别过脸, 不敢多看:“第一次见你用脂粉……好看。” “那你多看看呀……夫君。”裴雁晚扶正他的脸庞, 含情脉脉地问:“应当不用看喜册了罢,夫君?” 江允为两声轻柔的“夫君”而心动,他克制住自己, 小心翼翼地摘下裴雁晚发间华丽的金银玉饰, 才答道:“不用看。” 他环住裴雁晚的腰身,二人一同陷进正红色的床帐中,掀出无边无垠的春色。 * 江允醒了。 太阳快要初升,他睡眼惺忪,照常确认裴雁晚是否仍在酣睡。于是他伸出手, 往身边捞了一把,捞过许多温热在掌心, 才安心地继续入眠。 可他刚刚闭眼,裴雁晚便捏住了他的鼻子,朗声闹道:“你答应今日带平平逛早市,快些起来。” “什么平平……” 我明明昨日才大婚啊,哪来的平平。 江允半睁杏眸,把指尖放在裴雁晚面颊,迷迷糊糊道:“怎么不唤我夫君了?” 他察觉身侧的女子怔愣住,而他的耳尖紧随其后传来剧痛,令哀嚎着从被窝里弹起:“疼,疼!” “什么夫君不夫君的?你现在清醒没有?”裴雁晚亦坐起身,恶狠狠地瞪着大梦初醒的男人。她昨天许下诺言,今日与江允一道陪同小徒女逛云州早市。东方既白,到了她练剑的时间,她便自然而然地醒来,却未想听到了江允的胡言乱语。 她知道,江允又做梦了。 这次做的,没准是洞房花烛夜的旖旎梦。 江允捂着耳朵,愁眉苦脸:“你捏疼我了,快揉揉我哄哄我。” 裴雁晚顺从他的心意,轻轻替她拂去伤痛:“你的梦里,我唤你为夫君?” “嗯,”江允声量难察,羞于让人知道自己绮丽的梦境,“梦见你我大婚。” “将来时日长,你有的是机会做梦。”裴雁晚啄在他耳根,柔声催促:“快起来穿衣洗漱,平平一会儿该来了。” 梅平,出生在六年前的桃花村雨夜。她的爹娘希望她一声平安顺遂,故而给唯一的女儿取“平”为名。眼下是六月,小丫头拜入师门已有三个多月。 她敬拜师茶的时候颇费了些功夫,才定下対裴雁晚的称呼。那时她先恭恭敬敬叫了一声师父,随即周照便打岔道,我徒儿是女子,做不成你的“父”。 梅平的爹摸着后脑勺,笑呵呵地点头称是。 “那……叫师娘?”梅平的娘试探道。 称呼便这样定了,梅平唤裴雁晚为“师娘”,紧接着便唤江允为“哥哥”。江允眨眨眼,说若这么唤,岂非岔辈儿了。 一伙人辩来辩去,最终决定让梅平称江允为“叔叔”。江允揣着手,心觉这称呼显老,可他转念一想,别的男子到他这个年纪,当有儿女承欢膝下,称他为“爹爹”。一来二去,他唯有同意梅平叫他为“叔”。 裴雁晚与江允长久地同住后,把屋中的家具陈设全换成了红木,并添置了一个大书柜。江允那时才知,原来有些人表面两袖清风,实则腰缠万贯。 囊中阔绰的裴庄主闲倚床头,耐心地看江允从红木衣柜里翻出件件衣物,且听他问:“雁晚,我今日穿哪件好看?” 裴雁晚明白他并非没有主见,而是要穿她喜欢的衣裳,便果断答道:“月牙白绣竹叶的那件,领口高。” 江允蓦地脸一烫。 裴雁晚每天都会花一小会儿时间,建议江允今日该如何穿着打扮。甚至包括今日是要束起全部的长发,还是半束半披,更或是梳成与她一样的马尾,她都要嘀咕两句。 秉承“士为悦己者容”观念的江允乐此不疲。 待两人洗漱更衣完,梅平恰好来敲门。裴雁晚的院子虽还有间空屋,江允六年前因伤暂居澄意山庄时,便住在空屋中。可两人皆不会照顾小孩儿,梅平的父母又不便住在山庄里,因此,梅平只有与周照同住后山。 周照因有照顾徒女的经验,再拉扯徒孙时得心应手。况且梅平远比幼时的徒女听话懂事,无需她拖着病怏怏的身子操心。 裴雁晚摸摸梅平的总角髻,笑道:“平平真准时,太阳刚刚亮呢。” “走罢,师娘!我们去早市吃茶点!”梅平笑吟吟地抱住师娘的腿,又朝屋里整理领口的江允道:“走啦,叔!” 云州城的早市热闹非凡,早餐摊、菜摊,一应俱全。裴雁晚在当地声名赫赫,而近几个月紧跟他身后的俊俏郎君,也渐渐为人熟悉。 有人说,此郎君与当初的景王长得如出一辙。 景王,不就是数月前“病逝”的先帝吗? 裴雁晚听人说起这些闲言时,会先观察那人的态度。若态度温和,她便也温和地解释,容貌相似而已,我家郎君叫黎信之;若态度戏谑不端,令她不适,她便会一挑长眉,说道,哦,你若怀疑我家郎君的身份有蹊跷,便上奏给女皇陛下,让陛下把他关进天牢罢。 而亲眼见过先帝容颜的云州知州,只能目瞪口呆地摔一跤,笑道,哈哈,世上竟有如此巧合之事。他在官场浸淫多年,摸透了其中门道,有些时候,他的舌头比谁的都短。 “我饿了,我要吃馄饨。”裴雁晚拎住梅平的后领,以免徒女冲得太快,在人海里走失。她用空出来的手去抓江允的袖口,抱怨自己饥肠辘辘。 江允笑道:“去吃罢。” 他已养成了出门带银子的习惯。纵使凭他今日的境地,裴雁晚比他富裕许多倍,但在一些小钱财上,他乐得抢先。 虽然这些银子,是裴雁晚给他的零花。 “雁晚,我昨日与你商量的事,你想好了吗?”三人坐进馄饨店,待热腾腾的馄饨上桌,江允依次往三个碗中倒醋。 “我倒是可以借你银子。”裴雁晚点头,“让纤纤教你做生意,你稍微出点儿学费,她肯定同意。你学东西又快,应当不成问题。” 江允笑道:“只盘个小铺面,做些古玩字画生意。来钱虽慢,但来日方长,我慢慢还你的本金。” 也因来日方长,他不能一直花雁晚的钱。 “好啊,”裴雁晚为了让江允舒心,从来与他明算账,“你慢慢来,我不急。” 馄饨汤里飘着虾米与紫菜,鲜香逼人。梅平还未长大,吃不完一碗馄饨,故而可怜兮兮地央求道:“叔,我吃不下了。您替我吃罢,不然会浪费粮食。” 梅平觉得江允纤瘦,该多吃点儿东西,便把目标対准了他。 江允一愣,他金尊玉贵地娇养二十多载,从未吃过旁人的碗兜*。可是梅平偏偏满心期待地望着他,他唯有万般无奈道:“我与平平対半分,如何?” 裴雁晚扫了眼梅平的碗底,赏给徒女一记轻轻的暴栗:“你再吃几个。否则等你回去练完剑,又得嚷嚷着饿了。” 她自己吃得倒快,此时已托腮欣赏江允唇瓣上的水光:“三郎,吃快些。” 梅平一吃饱饭,就走不动路,撒着娇要师娘抱。她家虽是农户,可父母万般疼爱她,给她养出一些刁蛮的小脾气。但她总得来说却很懂事,知道何时可以娇气,何时该听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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